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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查询

  • 固镇县交警执法不规范
  • 来信日期:2015-01-12 处理状态:完成

     

       尊敬的局长你好:我是宿州市民徐府,于2014年9月2日15时51分到固镇办事,临时将皖LA1935的车辆停靠在固镇谷阳路与黄桥路交叉口东南侧路边停车线内,被固镇交警大队贴黄色违法停车告知单,单号3403237000140250,告知违反交法第56条,违章停车。我近期到宿州处理违章时,被告知固镇交警队又在网上改为违反交法第38条违章代码改为1344,给予扣三分罚款200元。作为公民我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但确实不知此线内不准停车,违法了规定,本人愿意接受处罚。但固镇交警两次处罚决定前后不一致,后者加重了处罚。我有黄色违停处罚单证明。特此申请局领导能督促固镇交警依法给予变更处罚为盼!

     


    安徽公安网  蚌埠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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