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同志:我是怀远县城关镇江北花园的一户普通居民,我予5月19号晚上12点40分钟左右在江北花园楼下被盗一辆电瓶三轮车及车子里的货物等总价值一万元左右。报警后怀远县刑警一中队受理了案件。通过小区监控及公安监控发现嫌疑车辆和被盗车辆朝禹会去行驶,到目前为止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作为受害人我心急如焚,“人民群众无小事”盼局长同志能督促,指导怀远一中队把案件再往前推一推,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怀远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正会同相关部门办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安徽公安网 蚌埠
2016年6月22日